聯絡方法
- (+852) 2533-7617
- tcy@pcwoo.com.hk
專業資格
- 1991香港高等法院律師
- 1996英格蘭及威爾斯最高法院律師 (非執業)
業務範圍
處理買賣,抵押及租用不同性質的物業;
處理物業發展計劃,草擬有關抵押及其它借貸文件、計劃協議書、買賣合約、業權轉讓契、公契及其它有關文件;
爲地産商在進行物業收購作將來重建發展用途,草擬有關法律文件及提供意見;
就物業發展、項目融資及與政府部門商討有關終止租賃及重新批租土地等問題,向合資企業提供法律意見;
協助客戶售賣物業給發展商作重建發展之用,草擬有關文件以保障客戶在新項目中的業權利益;
協助政府部門,公司客戶和宗教團體進行收購及售賣物業;
協助公司客戶爲其出租物業草擬有關標準租約、使用協議書,及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爲外國財務機構在香港提供抵押業務及有關業務證券化的事宜,草擬標準貸款及有關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