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

胡百全律師事務所絕對理解公司董事局、委員會、董事、重要職員及主要股東;與非政府組織和公共團體的管理局所面對的挑戰。受到證券及期貨條例下負擔增加、上市規則不斷改變及永遠存在的法律責任風險之影響下,遵守不斷發展中的證監會規條及其它監管基準須要適當的計劃和平衡法律上與實際上的考慮因素。本所律師擁有豐富經驗與洞察力,爲公司及有關人士提供企業管理及有關證券解釋上、公開資料上和會計上問題的意見:

  • 定期與現行報告、準備及復核,包括對監控與程序的評估
  • 有關周年及特別大會的委托書,包括股東建議書及電子委托書
  • 監管和評核向公衆公開重要數據
  • 香港交易所上市規下對上市及企業管理的要求
  • 監管核算委員會及調查內部投訴
  • 董事、重要職員及其它內部人士的報告
  • 關連交易與有關人士交易、特別委員會、董事之受信責任,包括謹慎責任及避免利益衝突
  • 彌償考慮及董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

本所律師與行政總裁、財務總幹事及一般企業客戶的顧問定期合作,以實施最佳業務遵守方案及迅速響應新發展有關遵守規定的重要事項。

主要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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