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工作

胡百全律師事務所從事義務工作的原因簡易但令人信服: 透過我們的專業服務社會以及令法律系統更加公平及更易得到,尤其針對貧窮及弱勢人士和服務他們的非牟利組織。

本所從事義務工作的基本方式是容許每位律師選擇他/她個別的義務事項,只要他們不會抵觸或違反其它客戶的利益。在適當的情况下,我們,作爲一間公司,安排律師團隊從事可能對現行制度的不足有極大影響的事項。

我們與很多教會及教會組織、非牟利組織及公衆公司合作和服務應該得到援助及有需要的個別人士。我們亦爲超過五十個慈善組織及非牟利組織的榮譽法律顧問。

胡百全律師事務所的義務工作包括:

  • 爲慈善組織設位免稅公司或信托
  • 作非政府組織及公共機構符合法規上及管理上的要求的顧問
  • 爲有需要的個別人士及機構上法庭作檢控或抗辯
  • 幫助傷殘人士及露宿者
  • 保護長者的法律權利

以上的努力引起社會注意。本所從事的義務工作獲頒授獎項及認證。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認可本所爲香港的「商界展關懷」機構。

回到 專業服務 >